领导干部改任管理调研报告领导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改任非领导职务,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的需要,是解决领导干部“下”的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于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增进干部队伍活力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市自实行这项制度以来,改非领导人员在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中的比重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如何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激活这批人才资源,有效发挥他们的作用,已成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按照鞠部长的批示意见和部里的统一部署,从20*年*月份开始,我们在*、瑞安、永嘉、*、瓯海等县(市、区)组织部的配合和支持下,对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后的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改非领导干部队伍的现状分析对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年龄界限,我市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分别作出规定,不尽相同
例如,市委规定,市直部门改非年龄正县级干部为57周岁,副县级干部为5*周岁;科级干部男55周岁,女50周岁
*市、*县、*县规定科级干部改非年龄为男53周岁,女50周岁;XX县区规定男53周岁,女48周岁;XX县区规定男54周岁,女50周岁;XX县区规定正科男54岁、女50岁,副科男53岁、女48岁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改非领导干部队伍迅速发展,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特殊的领导干部群体
据调查统计,截至20*年年底,全市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共有1094人,其中县级干部102人,占总数的9
3%;科级干部992人,占总数的90
7%;县(市、区)932人,市直单位1*2人
改非领导干部的人数与在职领导干部的人数比例达到1:*
从目前干部队伍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