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
关于德,可以追溯到《左传》: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
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黑龙江依兰县中学教师索礼骂人事件暴露我国极少数教师严重缺乏师德现象,同时产生的影响中最恶劣的在于公共影响,极少数人的行为被媒体渲染后变成了教师整个职业群体的特征,教师这个职业其高尚性已经弱化,甚至如今被推向负面
教师群体的社会威信和师德受到广泛质疑
一、何为师德师德可概括为: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简称师德,从事教育教学过程中,用于调整教师与社会、与教育事业、与学生、与教师、与学生家长、与自身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特殊体现
师德内涵丰富,需特别强调是以下三点:一是关爱学生:提出了处理学生关系的行为规范、行为要求和行为底线;二是教书育人:从育人层面上,提出以人为本的行为规范、行为要求和行为底线;三是为人师表:对教师提出了处理自身、他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行为要求和行为底线同时,教师除具备师德外,教师职业还需具备四点专业素养:一般综合素养、学科专业修养、教育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
而将这四点细化,也只有学科专业修养里没有提及与“师德”相关的素质问题,比如一般综合素养里提到的良好的人品、教育专业素养里提及的学生观与教师观等等都涉及到“师德”
同时作为教师,其应该履行的义务包括以下方面:一、遵纪守法义务: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教育教学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思想品德教育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主要目标,通过活动对学生进行形象的爱国主义、民主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四、爱护尊重学生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