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书(编号HT-01:适用于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甲方:地址: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家庭住址:邮编: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第三条试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通过考核后安排乙方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将乙方派入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被服务单位”)提供管理或技术服务等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整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或被服务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岗位责任要求
第六条乙方在服务期间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以及被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由被服务单位按照该单位的制度、标准进行考核,同时应接受被服务单位的工作安排,并对工作中所有相关事项直接对被服务单位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七条乙方工作岗位为高级管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甲方或被服务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各类假期按照国家、甲方或被服务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或被服务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其有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方按照甲方的工资政策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由甲方或被服务单位每月25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乙方从事的岗位技能、工作业绩,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或被服务单位按国家和属地的社会保险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