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转让协议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整体转让酒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酒店位于号,1—4层,房屋总面积4000m²
其中客房93间,办公室2间,棋牌室7间,厨房1间,雅间2间,大厅1个,迎街门脸1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酒店现状进行转让及移交
(附: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总价:110万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万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余款在2017年7月1日一次性付清
在2017年8月1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房款666667万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陆千陆百陆拾柒元整)三、甲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将酒店所有的债权债务结算完毕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因乙方经营所需的管理、改造、装饰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三日内完成双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签订移交明细表上签字
(附:移交明细表包括:①酒店设备设施明细表
②酒店员工花名册
③酒店现已签订的各种合同
④酒店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及租金转帐协议
)乙方同意继续履行甲方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酒店的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即:消防合格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并移交给乙方,甲方同意乙方以内蒙古印香精品酒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2个月
在此期间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酒店的名称变更及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同意至签订本转让协议当日起,乙方以酒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2个月,在此期间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逾期结束乙方若希望继续以酒店的名称进行经营活动,在得到甲方同意后,乙方每月将向甲方支付品牌使用费
具体金额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