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规范、稳健运作,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在经营中可能发生或出现的风险与危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如有)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在制定相关制度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与框架第五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二)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三)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四)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六条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全面、审慎、独立、有效、适时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作用
1(一)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二)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子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三)独立性: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四)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