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综合环境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了保证公司生产、服务活动中环境影响处于受控状态,当发生突发环境事故、事件时能予以果断、迅速、得当的处置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态进一步扩大对公司从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单位造成影响或伤害,将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3事故分级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认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机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他严重污染事故等
5工作原则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
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