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福州碧桂园融侨时代城项目部承包人:广东安宏新建材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铝合金工程施工事宜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碧桂园融侨时代城首期铝合金门窗工程2、工程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火车北广场西园路3、工程内容: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安装、运输、塞缝、防水处理、打胶、调试、清洁卫生等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1、本合同铝合金门窗工程承包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2、承包人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担本合同铝合金门窗工程施工,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全部责任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1、铝合金门窗工程包干价为¥:4638447
79元,另外5%的配套费用未包含在包干价内
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总包合同内约定可调整的价差、发包人指定增减工作内容外,结算时包干价不变
结算款项税费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根据节点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按当期实际完成量的80%进行支付(单个门窗固定综合单价在进度款支付时,划分为门窗框占40%、门窗扇占30%、门窗固定玻璃占30%),具体支付方法如下;1完成每个施工区域的门窗框的安装,则按该施工区域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2完成每个施工区域的门窗扇的安装,则按该施工区域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3完成每个施工区域的门窗玻璃的安装及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其他工程,则按该施工区域工程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
4合同承包范围内铝合金门窗工程经验收完成后办理结算,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剩下的5%留作保证金
3、本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完工结算时,发包人将碧桂园另外支付5%的配套费支付给承包人
四、质量、材料品牌要求1、工程质量达到相关国家及行业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