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顾问合作协议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地址:电话:乙方:**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所开展的约定产品业务提供信息、技术、项目资源等居间服务,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提供居间顾问服务的报酬
经充分的协商,双方就合作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居间顾问服务内容乙方以居间顾问人的身份,按甲方规定的业务范围为甲方客户之间提供订约机会或其他推广业务
业务合作范围包括:“**”、“**”产品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1、负责向乙方提供投资产品介绍等相关文件
2、合作客户与合作金额的确认:由甲方提供,并最终成功成为甲方的合作客户
3、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1)维护乙方引荐的客户资源,再次需要接洽、引进乙方资源时,需要经过乙方确认
(2)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的合作条件不低于甲方给予其他相同合作内容的合作方之条件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工作目标,负责向甲方引荐客户资源,并就有关订立合同等事项提供居间顾问服务
2、当所引荐项目资源成功运行,乙方有权根据居间顾问服务协议的约定请求甲方支付居间顾问服务报酬
3、乙方在开展居间顾问业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要在开展居间顾问业务过程中遵守协议承诺,维护甲方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引进的客户资源的真实性,满足甲方的需求
5、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开展业务只允许针对特定对象,禁止向社会公开宣传,禁止通过如下行为开展工作,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关对甲方进行的罚款、甲方向第三方进行的赔偿):2(1)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群发短信或通过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直接或间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