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绿色施工工地申报表工程名称新建武康城南保障性住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申报企业恒德建设有限公司申报日期2014年5月附表1湖州市绿色施工工地申报表绿色施工工地名称新建武康城南保障性住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建设面积22576
54m2开、竣工日期2012年3月16日2014年9月23日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所在地德清县武康镇承建单位名称恒德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名称德清县微利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名称上海远东建筑设计院示范工程项目负责人李明联系电话13957263298示范工程技术负责人文建设联系电话13706820936工程概况新建武康城南保障性住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均为保障性住房,位于武康镇塔山街以南,英溪南路以西
由德清县微利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上海远东建筑设计院设计,浙江省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勘察,德清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恒德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建
本工程由5#、7#、10#、11#楼组成,总建筑面积22576
5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3
其中11#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层,用途为管理用房、设备房及商铺
其余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1层,地上18层,均为保障性住房
续表拟完成绿色施工主要指标情况环境本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0,对地下水的破坏为0,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做好各类污染物的围挡
控制粉尘排放:安装装饰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
5m,目测无明显粉尘;噪声限值:做好降噪措施,22:00至6:00时夜间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6:00至22:00时白天不得超过45分贝
1保护污水排放: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规定,达标后二次利用率或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废气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的规定
废弃物管理:危险废弃物回收和处置率100%;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