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划、字号、性质、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统一使用“××××××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冠以“河南”字样的,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
(学校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如:郑州市××区××路(街)××号)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职业技能等方面得到提高
(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明确学校设立的目的
)第五条学校性质:由×××(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
(属联合办学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真实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为:(一)办学规模为:;(如:年培训××人
)(二)办学层次:一年以下短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培训
(如:初级、中级、高级)
(三)办学形式为:;(如普通全日制教育、业余、远程教育等)(四)办学范围为:;(如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五)开设专业:;(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填写规范的专业(职业、工种)名称)(六)招生对象为:;(如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2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