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大纲(宁馨编写)第一部分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和要求一、本课程的性质和教育教学目的《教育政策法规》是我校针对所有师范专业本科生、研究生而设置的一门公共必修课
通过教育和学习,使立志从教的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明确在教育过程中应该以什么样的职业道德思想、情感态度和行为作风去处理个人与职业、与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正确认识和理解教育工作、教师职业劳动与社会、国家、集体、他人的关系,全面了解并积极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以便在未来更好地教书育人、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
二、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与学习要求本课程为教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理论科目之一,主要涉及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理论、规范、范畴、原则、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等
本课程体现了国家、社会和时代对教师的道德要求和职业期待
学习本课程要联系实际,要自觉遵循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增强职业责任感和道德自律性
为考察考生具有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本科目要求学生能够明确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深刻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涵和要求,能准确判断和理解与教师劳动相关的范畴和道德原则,掌握并运用适当的方法和途径进行职业道德和心理品质的修养,能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教师职业道德的分析与思考,努力在实践中培养职业道德意识并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真正成长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第二部分教学过程及建议一、学时分配本课程课内学时34,学时分配如下:教学内容学时绪论1第一章教师与教师职业道德2第二章教师职业道德范畴与基本原则2第三章爱国守法贯彻教育方针2第四章爱岗敬业忠诚教育事业3第五章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4第六章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4第七章为人师表以身作则3第八章尊重家长团结协作3第九章终身学习严谨治学3第十章教师的心理品质3第十一章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4总计34二、教学环节1、课堂讲授运用多媒体课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