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订之前,合同双方应认真阅读对本合同所涉及条款,对本合同所涉及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自愿对本合同文本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合同为一户一签,且合同附件出租土地信息表很关键必须要准确无误填写
转出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按照《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标的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街办)村(社区)村组的块地块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蔬菜、水果生产经营
第二条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30年,自2017年4月30日至2047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出租以现金支付,方式、时间:逐年支付:于每年的8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每亩每年为1000元,大1写:壹仟元整
并每亩每年递增10元,大写:壹拾元整
到2047年4月30日前乙方把土地恢复为种植水稻
第四条土地的交付1、甲方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土地交付的标准为: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获得土地出租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