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6关于成立莆田市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质安室的通知各部门科室、项目部: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加强基础工作,改进监管方式,依法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度,推动建筑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基本要求,为切实加强落实我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新一届莆田市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科室为质安室
该科室负责各项安全生产事务
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质安室工作职责主题词:建宏机构设立质安室莆田市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1月09日印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质安室工作职责1、在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
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度考核三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年审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
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的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