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题一:1、黄某与张家饭店就李家饭店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黄某与张家饭店就李家饭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相关规定:“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由于张家饭店聘请了尚未与李家饭店解除劳动合同的黄某,李家饭店与黄某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人离家饭店应当将黄某作为被申请人,将张家饭店列为第三人
3、根据劳动争议举证责任规定,“提出主张者承担证明责任,离家饭店应当准备以下主要证据
(1)李家饭店和黄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黄某与李家饭店签订的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文本)(2)黄某和李家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黄某的辞职申请等)(3)张家饭店招用黄某的证据(黄某在张家饭店的影像资料及证人证言)(4)李家饭店由此造成的损失证据(离家饭店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厨师,宾客锐减,营业额减少70%
2案例劳动关系的确认及保护1、(1)钱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因为他们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经提供了有偿劳动,用人单位也对劳动者实施了管理,双方已按口头约定实际履行了劳动者的内容,因此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3)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这种关系时,应当首先确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并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据此支持申诉人半年工资的合法请求,钱某关于公司赔偿拖欠工资一倍的损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2、(1)不能得到全部支持(2)依据劳动法有关补偿金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拖欠劳动报酬25%的法定补偿金,如果损失达到拖欠劳动报酬的一倍,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