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
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项目标准要求消除D级危房无D级危房
新建校舍应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应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
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项目基本要求楼梯多层校舍建筑疏散楼梯数量及宽度应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小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60mm,踏高不大于150mm,中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80mm,踏高不大于160mm,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
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不易攀爬,高度不应低于1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楼梯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规定
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项目基本要求墙面教室、宿舍内外墙面应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线缆应采用暗线敷设
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项目基本要求照明普通教室等教学用房应设置人工照明,课桌面或地面照度设计值不应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
7且不应产生炫光,灯具不应采用裸灯且应垂直于黑板布置,光源宜采用显色指数Ra大于80的细管径稀土三基色荧光灯;教室黑板应设专用黑板照明灯具,其最低维持照度不应低于设施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
8,且不应对学生和教师产生直接炫光
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