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品房预售存在的问题及防范对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至今,房地产行业进入鼎盛时期,各大城市房产开发商大力投资房产事业,建设大量商品房,但是商品房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需求
自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来中,商品房预售就成为房产开发商最热衷的一种销售方式
然而在商品房预售中,如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成为我们面临的难题
虽然我国对商品房预售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践中,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不断遭受侵害,其原因在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过于简单、笼统,同时存在很多不足,无法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房产商预售房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购房者造成的权利侵犯由于商品房预售时,标的物尚不存在,房产开发商无法即时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在商品房预售时,房产商会尽量通过广告宣传美化商品房,甚至夸大宣传、设立定金陷井、使用霸王条款等,使购房者的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
(一)房产商预售房产中主要存在的问题1、房产商无证预售或缺证预售根据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当持有“一照”、“五证”
“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上述证照构成了房产商的开发预售资质,有无开发预售资质将关系到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房产商无开发预售资质,将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无法取得预售商品房的所有权
即使购房者已经占有了商品房,一旦发生纠纷,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也要返还给房产商
2、房产商预售时夸大宣传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将要购买的商品房有的仅是在建工程,因此,广告和售楼书对购房者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购房者了解预售商品房的必需资料
设计精美、充满想象力的广告和售楼书会使购房者充满憧憬
房产商为吸引更多的购房消费者前来参观沙盘,订购预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