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由5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
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
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学生素质,为我县的未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湛江教育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湛江教育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王春明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3万元;出资者:王春明,金额:10000元;张三,金额:10000元;李四,金额:5000元;赵六,金额:2000元;高园园,金额:3000元
1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开展ASP
NET培训;(二)定期开展公益计算机扫盲培训;(三)到各高校开展IT前沿科技讲座;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10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