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1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说明2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3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4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低作设计费
5第六条双方责任6
1发包人责任:6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