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深圳市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环阳光星苑临时用电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双方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中环阳光星苑临时用电安装工程(SCB10-2×500KVA箱式变配电工程)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二、承包范围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向供电部门、规划部门立项、报批并获得同意的相关文件及图纸内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为: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电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包竣工验收、包装表、包送电、包办理产权移交、包风险(物价上涨)等以合同价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三、承包方式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带电作业等手续、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电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包竣工验收、包装表、包送电、包办理产权移交、包风险(物价上涨)等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2、由甲、乙双方协定造价为¥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圆整)结算,合同价应包括办理一切负荷申报、相关行政交费费用、设计费、高低压电缆敷设费用(含电缆主材及辅材)、架空线架设费用(含主材)、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费用、设备费及设备保管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等一切费用
3、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如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须另行增减,按双方签证在结算中调整
4、本合同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的变更而作调整;四、合同工期1、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15年月日;竣工时间为2015年月日;2、本合同约定40个施工日内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变更因素,方可顺延工期
五、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按时按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