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甲方: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乙方:注册地: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将在建造酒店,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酒店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拟聘请有经验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管理该酒店;乙方具有经营管理酒店的丰富经验,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经营管理酒店(以下简称“酒店”或“企业”)
据此,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规定条款和条件,订立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术语定义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下述含义:1
1“酒店”是指甲方拥有资产所有权或合法委托经营权的,又可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
2“财务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历年度
第一个财务年度是指从委托经营实际营业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1
3“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
4“营业收入”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营业收入的总和;1
5“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包括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工资及福利、行政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租金、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改扩建装修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采取预提资产翻新资金、房产税、土地税、筹资活动的银行融资利息费用、星评费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费用)、发行股票的费用、发行债券的费用、财产及其它保险费用及其他业主费用等非经营费用;1
6“经营利润”(gop)即调整后经营利润,是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性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不包含经营管理者不能控制的业主投资及筹资性费用;1
7“进驻日期”是指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员进驻酒店的日期,或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