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1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协议主体信息甲方:地址:法人代表:乙方:地址:法人代表:第二部分:协议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目的本着甲、乙双方的资源优势及专业优势,创新旅游区(以下简称“景区”)旅游发展模式,实现旅游景区建设和接待的2提升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多赢、创新、发展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旅游区委托管理合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第二章合作内容及期限第二条合作内容甲方确定就旅游区生态旅游区(景区范围四至图作为本协议附件1)进行合作,全权委托给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集团”)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景区和酒店的经营管理等工作,可参与财务年度审核,享有监督权
第三条合作期限托管期限初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合作原则1
在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就旅游景区、酒店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市场营销、活动策划等进行决策安排
乙方充分利用当下全域旅游环境和集团平台,以及专3业团队的管理,把旅游区旅游区建设提升作为目标,增加景区经济及社会效益,增大客源量,增加盈利收益
自协议签定之日起,2017年_6_月_9_日前甲方存在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如:在册员工社会保险、公司债务、抵押贷款、消费卡、券等均与乙方无关,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发放的总价值___万元消费卡、券,在乙方托管后逐步消费完毕
每笔消费卡、券预定和账单均需由甲方法人或指定授权人签字确定,消费卡、券消费金额均计入甲方账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解决
乙方托管甲方景区、酒店项后,2017年修缮、维保酒店设施设备费用,在甲方借贷款中进行支付,2018年1月1日后乙方在托管期内景区、酒店产生的经营费用均在营业费用中进行支付
甲方申请获得融资、贷款不计入经营收入,但需用于旅游区和酒店项目建设;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