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研究员教授职务的试行意见根据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就推广研究员、教授职务的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评聘范围: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评聘推广研究员职务
二、申报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聘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含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下同)并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者:(1)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创性的推广课题
(2)能创造性的解决重大的、关键的农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推广成果
(3)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推广项目
(4)培养出较高水平的推广科技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2、担任高级农艺师职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获国家发明奖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二)外语水平要求与研究员相同
三、评审标准(一)专业理论要求1、必须坚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深厚的造诣,是本专业学科带头人之一
3、对本专业理论技术有创造性研究,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4、熟悉有关前沿理论在本专业国内外应用情况
5、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理论水平
(二)业务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项:1、曾提出过有重要学术和实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