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8年)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4、设区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城区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8000平方米及以上,小区20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2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10、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及管道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置场及河道堤岸工程;建安工作量在5000万元以上桥梁及高架(交通枢纽)、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长度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