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服酒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仁怀酒厂等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贵州省仁怀市国服酒厂扩建项目工程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工程规模:年产量4000吨,包括制曲车间、制酒车间、陶坛库、包装车间、1大罐酒库、包装材料库、办公楼、食堂、设备用房、室外管网、道路、绿化等
工程承包范围: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与保修一体总承包
二、主要技术来源三、主要日期合同期限(相对日期):850天施工期限(相对日期):780天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总承包合同额6亿元,主承建合同额贰亿三千万元(暂定,以结算值为准)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2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成都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服酒业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代码:企业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
1定义与解释1
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