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合同甲方:西安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西安金鑫诚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部和西安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对城市垃圾实行统一收集清运管理,结合高新区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垃圾清运收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垃圾收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路与电子三路西北角西安建工坤元SOHO1#楼
二、垃圾收集内容:甲方产生的日常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绿化垃圾等
三、乙方职责:1、乙方在甲方垃圾收集地点,按时清运垃圾
2、·乙方在运输垃圾时,不得沿街抛洒垃圾
3、乙方不负责清运生活垃圾
4、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乙方需办理清运垃圾所需的一切手续
6、乙方在垃圾外运、消纳、倾倒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他人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楼内(院内)垃圾的统一集中收集管理
2、甲方定时将垃圾堆放在固定的垃圾点
3、甲方应保证垃圾收集车在施工范围内的道路行驶路线畅通
4、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五、垃圾清运处置费及付款方式:1、垃圾清运费用按照方量计算
2、建筑垃圾外运单价:103元/m³
(含税)3、建筑垃圾需要外运方量为1148
4、上述方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方量增减
甲方增加或减少方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方量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指定收款单位账户名称西安金鑫诚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账号153257648;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锦业路支行
6、乙方指定联系人金学社,联系方式13720756968
7、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清运工作
六、合同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