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在爱的阳光下33来自社会的爱来自社会的爱话题一话题一学校中为我们服务的人学校中为我们服务的人*调查形式*调查内容*注意事项*成果展示调查对象调查时间采访人要问的问题1.您一般几点上班,几点下班?2.您负责的工作是什么?3.您工作中有苦恼的事吗?4.您工作中最愉快的事是什么?5.您还有什么话想对我们说?我调查后的感受执教:河北省石家庄市雷锋小学陈亚敏第一单元在爱的阳光下33来自社会的爱来自社会的爱话题二话题二社会为我们做了什么社会为我们做了什么儿童医院娱乐设施彩色防滑人行横道标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时时刻刻应享有的基本人权:生存权;全面发展的权利;免遭有害影响、虐待和剥削的受保护权;全面参与家庭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四大原则为: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任何事情凡是涉及到儿童的必须以儿童权利为重。二、尊重儿童权利与尊严原则——尊重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三、无歧视原则——不管儿童的社会文化背景、出身高低、贫富、男女、正常儿童或残疾儿童,都应该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和忽视。四、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任何事情只要涉及儿童,应当听取儿童的意见。四大权利是:一、生存权利——为此有权接受可达到最高标准的医疗服务。二、保护权利——防止儿童受到歧视、虐待及疏忽照顾,尤其是那些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三、发展权利——每位儿童都有权接受一切形式的教育,以此培育儿童的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及社交发展。四、参与权利——儿童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并有权对影响他们的任何事情发表意见。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该法从未成年人犯罪发展各环节都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对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主体都赋予了相应的法律义务并就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