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危机中政府服务职能的强化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甫玉龙*姜继为摘要:政府做好公共危机下的服务工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危机管理的重要方面,具有多重重要意义
文章认为,在公共危机下政府具有服务与管理两大职能,其中服务职能是管理职能的目的、导向和前提,它可以保障管理的方向正确,有助于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文章探讨了公共危机中政府服务的内容与方向问题,分析了心理、信息等服务和对公民个体、社会团体服务的必要性与一般内容,并对强化公共危机下我国政府的服务职能提出了一些建议,呼吁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关键词:公共危机;政府;服务职能;对策现代社会危机丛生,地震、干旱、洪水、流行病、飞机失事、火车出轨、煤矿爆炸、食物中毒、恐怖袭击、生产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层出不穷,给民众、社会和政府带来巨大的危害
世纪之交的9·11恐怖袭击、SARS危机等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危机,把危机管理的课题摆在各国政府面前,一时间强化政府危机管理职能成为世界性潮流
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的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也给世界带来了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大潮
因此,如何把这两股潮流结合起来,即政府如何履行公共危机下的服务职能,既是行政学发展的逻辑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的现实课题
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增强政府处理公共危机的能力,保障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提升政府形象和获得更广泛的民众支持等都有很大意义
一、公共危机中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的必要性一般而言,服务于公民和社会是政府职能的基本构成部分,就如恩格斯指出的,“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1”
但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还有一些特殊的原因:(1)我国奉行“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基本价值观;(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3)经济体制改革要求行政管理模式变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