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以下简称“良种工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良种工程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规范的考评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农业良种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及其研究成果进行的综合性考评与评价。第三条绩效考评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绩、自评与专家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绩效考评对象为承担良种工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的课题组。第五条绩效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第二章绩效考评内容、方法与标准第六条绩效考评的内容1(一)科研业绩情况;(二)课题组组织管理情况;(三)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第七条绩效考评实行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第八条科研业绩考评,采用目标任务与定量打分相结合的办法,即在对照课题任务合同书考察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同时,从种质创新、新品种培育、理论研究与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对课题组研究业绩和研究水平进行量化计分。没有完成年度进度目标或课题结束后没有完成总体研究目标的课题组,绩效考评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种质创新考评,包括自主创新优异种质和引进再创新的优异种质,以权威部门品种审定、论文引用、专家鉴定或作为育种材料培育出优良品种为评价标准。新品种培育考评,包括育成的动植物新品种、杂交组合、配套系或改良的世代,以论文发表、专家验收或鉴定结果等为评价标准。理论研究与技术创新考评,包括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以课题组主要成员为首位完成人(或论文通讯作者),以种质创新、育种技术、优良品种或配套栽培(养殖)技术为核心的论文、专著、专利以及成果奖励等。所有论文、专著必须明确注明由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资助。2成果推广应用考评,主要考核育成品种的水平,按照可信的推广面积(数量)计分。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或能够提供可信证明的品种推广效益为准。第九条课题组组织管理情况考评:采用专家定性打分和内部自评相结合的办法。考评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课题组成员之间团结协作情况、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等。第十条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考评,采用专家(中介)定性打分的办法。考评内容包括资金拨付和具体使用管理情况等。资金使用考评不合格的课题组,绩效考评结果直接为不合格。第十一条根据各部分考评结果,课题组绩效考评得分=科研业绩×50%+组织管理×25%+资金使用×25%。第三章绩效考评的组织与管理第十二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是绩效考评工作主管单位负责制定绩效考核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山东省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十三条设立良种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在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具体考评工作。专家3委员会由在农业育种或科研管理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省内外知名农业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正在承担良种工程项目的专家不再担任专家委员会成员。专家委员会成员每年可视需要进行调整。第十四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一)对良种工程重大课题组进行考评,提出考评意见;(二)监督良种工程重大课题的实施;(三)对良种工程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四)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其他任务。第十五条重大课题绩效考评由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重点课题绩效考评由管理办公室委托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组织实施。第十六条重大课题绩效考评流程(一)考评准备。管理办公室按照年度考评计划,下达考评通知(主要包括考评对象、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时间等)。专家委员会根据考评通知,拟定具体考评工作方案,报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二)课题组自评。课题组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编写《课题工作报告》(附件1)、《课题自评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版),在考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