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大政方针,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县林业局高度重视今年的林业依法行政工作
一年来,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大悟建设的实施意见》(悟发〔20XX〕2号),我局认真学习,全面落实,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强化依法执法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
县林业局为林业行政执法主体,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为受县林业局委托执法单位,不得以自已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应一律以林业局名义进行行政执罚
森林公安局和森防站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可以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执罚
二是进一步明确各执法单位主要职责
林业站守土有责,主要抓属地源头管理,木材检查站站岗放哨,主要抓流通管理,森林公安综合执法,主要抓涉林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立案与打击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上岗制
要求林业执法人员必须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执法时一律持证亮证,对在编不在岗和发证后已退休的工作人员,一律收回原有执法证
四是着力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
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制定的裁量标准执行,最大限度地缩小林业行政案件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确保了依法行政
五是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执法程序
进一步要求各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必须严格填写有关法律文书,履行法定程序,否则不予审核、不支持处罚意见,做到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事实清楚,坚决杜绝处罚与依据不符,适用法律不规范完整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的公正性
对重大问题实行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保护了行政执法人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按省市林业部门和法制办对行政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组织林业执法人员进行自查
查程序是否合法,查手续是否完备,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