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机关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1、职位分析
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
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
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
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
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
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
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
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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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向书记汇报
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
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