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行政管理安排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方面(一)完善城乡低保工作制度,标准低保治理
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制订操作规程,加强低保制度可操作性,标准城乡低保申请、核查、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监视等各个环节
培育创新基层工作机制的亮点,推行先进经历,加大对基层低保工作机构的指导力度;研究市农村低保、五保制度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咨询题
(二)加强五保供养
大力推进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开展市农村五保供养效劳机构评定工作,制定市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治理方法和供养效劳标准,提高供养效劳的专业水平;催促各区、镇(街)居贯彻《五保供养施行细则》精神,使五保供养资金实行专项治理、专款专用,落实按标准施保
(三)推进医疗救助
推行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效劳治理形式;加强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的监视检查,资金合理使用;做好医疗救助与根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加大住院救助力度
完善门诊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四)细化救灾救济工作
修订《市自然灾祸应急预案》,商市财政局建立救灾资金分担政策,明确救灾补助工程;构成覆盖市、区、乡、村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各区编制救灾物资储藏开展规划,构成能满足救灾需求的储藏库(点)网络和保障才能
(五)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漂泊乞讨救助治理工作
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漂泊乞讨人员中漂泊未成年人、患危重病、精神病人救助;积极做好漂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立工程;推进建立和出台联动集中救助保护的工作机制,完善与各区民政局建立三级救助网络的工作机制,做好站内救助效劳和街头主动救助
(六)积极促进慈善事业开展
积极推进市慈善总会成立进程,协调机构编制设置,完善捐助资产治理,推进慈善超市创新试点及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建立工作,进一步开展慈善事业
二是基层自治组织建立方面组织、指导第六届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定一个村委会,一个居委会为试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