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2020年度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学习心得一、这次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对于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综合所得4项),除了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外,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六项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2、继续教育3、住房贷款利息4、住房租金5、赡养老人6、大病医疗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与标准1、子女教育:(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无论是否上幼儿园;以及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高、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正在接受的高等教育(含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地点: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接受教育。(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假设两个子女,则扣2000元。具体由谁来扣。父母双方可选择确定扣除金额。假设某家庭,有一个子女,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1000元。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3)留存材料:在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如果在境外接受教育,则需要留存在境外的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2、继续教育:(1)享受条件和扣除标准:如果接受是学历(学位)教育,按最长不超过48个月扣除,每月400元扣除;如果是接受资格类的继续教育,按每年3600元扣除;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以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其他兴趣培训,不在扣除范围内。(2)留存材料:如果是接受资格类的继续教育,需要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3、住房贷款利息:(1)享受条件和扣除标准:发生的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期间,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具体由谁来扣,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可以选择一方扣除;选择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就不能变更了。(2)留存材料:留存好房贷合同、贷款还款凭证,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5、住房租金(1)享受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已经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能同时享受。(2)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辖区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辖区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谁来扣。夫妻在同一城市,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住房合同的人;夫妻不在同一城市,且无房的,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3)留存材料:留存好住房租赁合同,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5、赡养老人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1)享受条件:父母(含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年满60周岁;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分摊后,每人不超过1000元;(3)留存材料: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留好相关协议,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查验。6、大病医疗(1)享受条件: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每年1月1日遭到12月31日,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2)扣除标准:2020年,发生的大病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3)留存材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三、税款计算(一)、需要代扣代缴的所得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综合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综合所得3、稿酬所得---综合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除了经营所得,其他项目均需代扣代缴。(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1、工资薪金所得税-----采用“累积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公式:(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