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概述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三节公民的基本义务复习思考题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概述一、公民与国籍二、基本权利概述(一)基本权利的含义(二)基本权利的特征三、基本权利的效力四、1982年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规定的发展变化一、公民与国籍(一)公民1.公民: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2.公民与人民(二)国籍1.国籍: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2.国籍的取得方式2.公民与人民(1)内涵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的法律概念;人民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政治概念。(2)外延不同:公民是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人民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范围,公民的外延大于人民。(3)逻辑属性不同: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是一个个体概念,而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归属主体,是个整体概念。2.国籍的取得方式(1)出生国籍(2)加入国籍第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面取得;第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事实的出现而取得国籍(如婚姻、收养、领土转移等)。(1)出生国籍第一,血统主义原则:即确定一个人的国籍以他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准,不问他的出生地为何国;第二,出生地主义原则:即一个人的国籍是以他的出生地方所属的国家为准,不问他的父母属于何国国籍;第三,混合主义原则(一)基本权利的含义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可以享有的权利。作为“宪法上的权利”,各国宪法学有不同的用语。一般而言,英美学者倾向于将之称为“人权”,德国学者则习惯于称为“基本权利”,我国学者大多根据宪法典上的用语,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二)基本权利的特征1.基本权利是对抗国家的权利2.基本权利是权利体系的核心3.基本权利是相对稳定的权利4.基本权利具有不可转让性5.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三、基本权利的效力(一)基本权利效力的含义(二)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含义(三)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观的转变王勇等诉粗粮王案(一)基本权利效力的含义——指基本权利的价值与具体内容能够得到实现的一种力量,具体表现为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领域产生的拘束力,其目的在于保障宪法规定的人权价值的实现。(二)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含义——又称为“基本权利对私人行为的效力”或“基本权利的民法效力”,是指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对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以外的民事领域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法律拘束力,亦即宪法在私人关系中的效力问题。(二)宪法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2.美国的“国家行为”理论(一)传统的宪法基本权利效力理论:无效力说1.德国的实践传统的宪法理论认为,宪法只以国家权力作为约束对象,基本权利仅仅是公民个人对抗国家公权力的“防卫权”,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只涉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不能适用于私法领域。【案例】美国民权系列案1.德国的实践魏玛宪法首度将宪法基本权利条款明确规定用来规范私人之间契约自由的私人关系。(1)“直接效力”理论(尼伯代)【案例】单身条款案(2)“间接效力”理论(杜立希)【案例】吕特事件案四、1982年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发展变化1.结构顺序有所变动;2.条款有所增加,内容更加充实;3.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第33条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第五款。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与请求权八、特定主体的权利一、平等权(一)平等的宪法地位(二)平等权的性质(三)平等的含义3.平等与合理差别1.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2.程序性平等和实体性平等【案例1】宪法平等权第一案【案例2】乙肝歧视第一案【图片1】就业歧视怪门槛多【图片2】地域歧视就业歧视怪门槛多:酒量身高相貌属相都可能遭殃深圳派出所悬挂打击河南籍犯罪团伙横幅引发争议二、政治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案例1】彭水诗案(一)政治权利的概念(二)政治权利的范围【案例2】汤唯遭封杀案(一)政治权利的概念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包括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