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性別差異與性別平等壹、性別差異與性別平等貳、性別多元與尊重參、性騷擾問題的思考一、性別與性別角色(一)「性別」是指男女兩性之間不同的生理特徵。(二)「性別角色」是指社會對於特定性別之行為方式的期望,具有規範的力量。壹、性別差異與性別平等二、性別差異的形成(一)生物決定論1.主張:性別與性別角色差異是由先天的生物因素所決定。2.批評:男女間的生理差異只是整體平均值的差異,且人的行為也會受社會規範影響。(二)社會建構論1.主張:性別角色的差異並非與生俱來,而是受到各種社會層面的綜合影響。2.影響者:家庭、學校、媒體、法律。三、性別平等(一)性別差異與性別歧視1.各項社會制度經常是許多性別差異形成的原因。2.性別歧視是指,基於性別所做出的差別對待,並因此對特定性別造成不利後果。(1)聯合國提出的性別主流化概念,指政府在制定相關法令政策時,應考慮其對不同性別所造成的影響,且應檢討現行法令政策中是否具有性別不平等現象。(2)我國成立「總統府性別主流化諮詢顧問小組」,以做為促進性別平等的機制。(二)性別平等的實現1.法令政策的改善2.性別刻板印象的消除(1)性別刻板印象是指人們對於不同性別的性格特質,所抱持之簡化且僵化的看法,並因而否定個人差異性的存在。(2)避免以主觀既定的成見評斷同性或異性,以逐漸消除社會中的性別刻板印象。貳、性別多元與尊重一、現代的多元性別關係(一)多元的性別氣質1.在性別差異的社會建構過程裡,主要劃分出兩種性別氣質,然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多元性別氣質。2.為了使每個人在現代社會裡都能充分實現自我,因此應建立一個多元的性別關係,而不只是強調非男即女的二元對立。性別氣質光譜圖二、對於不同性傾向的平等接納(一)性傾向1.「性傾向」指的是個人情欲對象是否與自己同性別。2.異性戀(1)在傳統社會的價值觀中,異性戀向來被視為主流,而排除其他的性別傾向。(2)將異性戀視為唯一正常情欲模式,對於任何非異性戀型態之行為或觀念,予以否定或貶抑的意識形態,即為異性戀霸權。3.同性情欲傾向(1)首次出現的同志人權運動-「石牆酒吧」事件,就是同性戀者長期所累積的痛苦情緒的爆發。(2)同性戀的現象早已存在,如柏拉圖在其所留下的著作中,就出現過許多同性戀人物;「斷袖之癖」的故事早在中國漢朝就已出現。(3)拒絕承認人可能會有不同的性傾向,並將同性戀加以汙名化的態度,即恐同症。(二)實現性別平等的社會1.尊重不同性傾向者。2.提供基本公民權的保障。一、性騷擾的定義與類型參、性騷擾問題的思考(一)性騷擾的定義:性騷擾是指對他人進行違反個人意願並且與性別有關的行為。(二)性騷擾的類型1.以威脅或利誘為條件,要求他人進行違反其意願的行為。2.以圖片、文字或言語,形成使人感到不舒服或恐懼的敵意性環境。3.以言行侵害他人尊嚴而使人感到被冒犯。(一)性騷擾的本質其實是一種權力的展現1.由於男性掌握較多的權力與資源,導致某些男性在言行舉止方面,經常不尊重女性。2.傳播媒體與大眾文化不斷物化女性,造成某些男性誤解。二、性騷擾反映出的性別不平等關係(二)當男性處於弱勢的一方時,也可能受到具權力優勢之男性或女性的騷擾。(三)同性戀者常因性傾向的不同,更容易遭到性騷擾。三、性騷擾的防範與處理(一)性騷擾的防範1.建立正確的價值觀,並學習如何尊重他人與強調自我保護的重要性。2.在遭到性騷擾時,應立即表達自己的不愉快。(二)性騷擾的處理1.提供被害者法律的保護,即《性騷擾防治法》。(1)各機關單位應設有性騷擾申訴委員會,使受害者能提出申訴,並受到保護。(2)性騷擾行為確立後,受害者可要求加害者予以適當的回復名譽作為,並得要求金錢賠償。(3)加害者將由主管機關處以罰鍰,受害者亦可向騷擾者提出刑事告訴。2.提供適當的心理輔導或教育課程,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