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创造奇迹——有感于《呼唤》“这是一个发生在色彩瑰丽的时代和地方的充满色彩的人物充满色彩的故事。”《呼唤》成功地塑造了一批血肉丰满的人物群像。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无疑是男主人公亚历山大·金罗斯。这位(和欧洲史上那位著名的征服者同名的)亚历山大也是一位征服者,但他征服的主要不是这个世界,而是属于他的命运。如果说过人的野心、勇气和胆略是每一个征服者所共有的话,那么这位征服者的独特性在于:他从不诉诸暴力、阴谋和血腥,而主要诉诸本能、想象、知识和文明的力量,诉诸永无止境的创新精神和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的智慧。正是依靠这些,他让自己从一个一文不名、饱受凌辱的爱尔兰私生子,三级跳式地一变再变,迅速成为新南威尔士州首屈一指的大富豪;再经英国女王亲自册封,擢为大不列颠贵族院的二级勋爵。这样一部个人奋斗的历史当然可以被视为一个资本家的发迹史,但也不妨视为一个人、一种力量和平崛起的历史。在这一过程中,巨大的物质财富的积累和文明的进步、社会的普遍受益不是互为消长,而是相得益彰。亚历山大从一开始就反对种族歧视;他旗下的天启公司的发达和一座“模范城”,即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金罗斯市的崛起密不可分;他不仅注意协调劳资关系,而且一直关注公益事业,包括城市环境和可居性问题。他的慷慨任侠和富于同情心与其说和他悲惨的身世有关,不如说体现了文明和人格互动生成的进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面对这位“金山之王”时不会想到司汤达笔下的于连或巴尔扎克笔下的拉斯蒂涅,而总是想到歌德笔下的浮士德的原因。一个源于古老的冒险或与命运角力的母题故事,因而成了一个现代文明生长的象征。值得注意的是,麦卡洛将故事叙述的时间下限规定为1900年:随着新世纪的开启和澳大利亚联邦的成立,亚历山大的大理石雕像也落座于金罗斯的市政厅广场。这是刻意的安排还是偶然的巧合?我倾向于前者,其中或许渗透着作者探讨澳大利亚作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立身之本的意向。这种意向是反思也是前瞻,由此也可以说,那座雕像恰好是所谓“新移民精神”的化身。显然,亚历山大是一个被理想化,也许过于理想化了的人物。然而,作者并没有因此回避他的性格缺陷,包括他温和中的专横,精明中的刚愎,尤其是他超出了自信的自恋。他和奇女子茹贝那根深蒂固的恋情固然表现了他独特的眼光和性情,但也多少有点畸形;更严重的是,他仅仅出于狭隘的报复心理,就完全依靠金钱的魔力,从爱尔兰“进口”了他不谙世事的堂妹伊丽莎白为妻,并很快使她成了金罗斯公馆中一件1堂皇的摆设。这种扭曲的选择不仅成全了他、茹贝和伊丽莎白之间一段传奇性的三角婚恋,也使他痛尝一系列苦果,最终,一个似乎早已把命运牢牢握在掌心中的人,却在自家后花园的阴沟里翻了船。但也正是在这里,亚里山大的英雄本色爆出了最耀目的火花:他再次成为征服者,而这次他征服的是他自己。当茹贝心爱的儿子、他意中的接班人李向他坦承了与伊丽莎白之间那雷鸣电闪、天老地荒的爱情后,他毅然选择了结束自己,从而不仅避免了一桩毁灭性的家庭丑闻,理顺了可能的继承关系,而且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强行中止了那可能再次降临的新一轮私生子宿命。这也是我所谓“人性的史诗”中最灿烂的一笔。作为一个中国读者,阅读这部小说会格外多出一份亲切感,那是因为在作者的笔下活跃着众多中国早期移民形象的缘故——从失势而不失尊严和潇洒的满清王爷孙楚,到个个端庄秀美的文家七姐妹,到面目模糊,却又无处不在的中国劳工……至少是在我的阅读视野中,迄今还没有哪一部外国小说在塑造中国人群像方面如此不吝笔墨,而又塑造得如此形神兼备。中国人的形象之于这部小说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不是西方人很容易滑入的“中国想象”的衍生物,而是其主旨、其肌质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说孙楚作为亚历山大的合伙人和“模范城”的市长突显了中国早期移民之于现代澳大利亚不可磨灭的贡献,玉的断然剪灭色狼并因此从容赴死,体现了以温柔贤良著称的中国传统女性在特定情境中的心智和可能具有的爆发力,那么,李作为中澳混血的新一代佼佼者则显得更加意味深长:他的教养和聪慧,他的浪漫和温润,他的既深藏不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