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三部曲近年来,偃师市一直把解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紧紧围绕新时期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从完善机制到强化保障,再到深化提升,层层推进,一步一个脚印,唱响了加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的三部曲。建立常态工作机制确保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石,也是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基层党组织和干部作风如何,是否公正清廉,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与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对此,偃师市始终把严格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作为转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风的关键环节,重点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如何保障?”等核心问题,2015年年初确定6个镇(区)和24个村作为示范点,启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建设示范点工作。通过总结提升,2015年11月建立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四督四查五保障”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了基层“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实现了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自觉服务群众和廉洁履职意识、不断提升基层群众对党风政风满意度的“双提升”工作目标。(一)明确四项督查内容。一是督教育培训。督促各镇、办事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基层干部政策法规、廉洁履职等培训班,持续抓好廉政文化建设。二是督权力公开。督促各镇、办事处党(工)委和政府,组织、民政等部门落实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三公经费”公示等;督促各村(社区)“两委”及时公开村务、财务、五保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扶贫、“三资”管理、新农合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三是督履职尽责。督促镇村两级及各职能部门,厘清职权、规范流程,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督制度建设。督促各镇、办事处党(工)委、纪委健全和完善两个责任、基层组织建设、综合治理等各项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二)创新四种检查方式。一是普遍检查“传压力”。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不断释放强化基层党风政风工作信号,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二是重点核查“盯问题”。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核查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三资管理”、低保医保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三是专项检查“抓典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问题,每年选取2—3个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大摸底、大排查,及时发现、查办通报曝光典型违纪问题。四是市县巡察“强震慑”。依托市巡察工作,对下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执行纪律、落实制度等进行针对性巡察,建立群众举报问题整改督办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增强震慑力。(三)落实五类保障措施。一是问题防范。每月开展一次廉政教育,建立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制度,向社会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强烈信号。开展廉政约谈,督促约谈对象更好履行“两个责任”、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二是线索管理。通过群众举报、媒体反映、上级交办、巡察移交、检查发现、暗访发现、评议发现等,及时发现问题,问题线索按“五类方式”处置,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严肃问责。三是快查快办。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所有案件3个月内办结;对上级交办要结果件,按时办结上报。四是倒查追究。坚持纪挺法前,纪比法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线索,快查快办,大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五是评价评判。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将群众评价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工作机制高效运转为保证“四督四查五保障”工作机制落实,2015年年底印发《关于实行落实“四督四查五保障”工作任务月报制度的通知》,实行“四督四查五保障”月报制,明确各级承担工作任务和职责,并将任务要求细化量化到月、季度、半年、全年,做到任务清、督查勤、问责严。(一)任务清单化。构建市、镇(办事处)、村(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