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按照我市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家和省《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整体安排和部署,我局强化政策引导,创新监察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完善考核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4年6月12日,全国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行动快、部署早,把专项行动列为今年环保工作的重点
2014年7月7日,市环保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郴环发〔2014〕12号),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爱国担任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黄泽生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局长李来华担任副组长,市环境保护局为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也出台了环保专项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
为使专项行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市政府建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纪律要求,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切实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我市切实加强了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方面充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