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课程交互式教学探索摘要:环境法学是环境科学专业唯一的一门法学类课程
文章从环境法学课程引入交互式教学的意义出发,提出了环境法学课程交互式教学的实施策略,并分析了其实施成效
关键词:环境法学;交互式教学;环境科学中图分类号:G642
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20)09-0031-02一、“环境法学”引入交互式教学的意义(一)传统教学模式改革的迫切性“环境法学”课程在环境科学本科生课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环境科学专业专业素质培养的重要环节,其学习内容是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计、环境管理质量认证、环境管理等工作的依据[1]
我国的环境科学专业大多是在传统的化学、生态学或者地理学等基础学科的平台上发展起来的,纵观全国各大高校环境科学专业的培养计划,均有且仅有“环境法学”一门法学类课程,没有任何法学相关的先修课程,学生在学习“环境法学”前没有法学基础知识的储备,因此一般的课程内容都包括“总论”和“分论”两部分[2-3]
其中总论部分是为了弥补学生法学类基础知识的不足,讲授环境法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学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基本原理、环境法的内容和渊源、环境法律关系等,总论内容需要涵盖环境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或分支学科的主要内容;分论则讲授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三大块共16部单行法规的理解与应用,包括相关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分论部分需要学生掌握的知识点面广量大,应用性强
“环境法学”课程的传统教学中,教学内容以记忆性的法规文件为主,相对而言比较枯燥
教学手段多以教师课堂讲授方式为主,填鸭式地使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的法学知识,教学形式单一,师生间的交流和互动甚少
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往往导致课堂气氛沉闷,而由于该课程的内容相对偏软,概念性、理解性内容偏多,大多学生不会在课前进行预习,课后进行复习,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