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供销社年度工作总结暨工作思路2015年,我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社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积极融入福州XX县区建设,为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北翼强县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实现经济新发展的总体部署,积极作为、创新改革、锐意进取、和谐维稳,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一年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全系统实现商品购进总额35083万元,完成年计划100
3%,同比增长15%
其中:农副产品购进6504万元,同比增长25
1%;废旧物资购进额3552万元,完成计划100
1%,同比增长2
全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0327万元,完成年计划100
1%,同比增长25%
其中:生活消费品零售28003万元,占年计划100
1%,同比增长15
4%;生产资料销售5832万元,占年计划100
1%,同比增长10
全系统实现利润8
3万元,占年计划100
1%,同比增长10
全系统实现社会综合效益281万元,同比增长7
二、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认真传达学习《决定》精神,扎实推进今年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关之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4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发布和全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社打造成为全国性为“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