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
编制目的防止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号)、《江苏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新沂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市安委会的组2/43织协调下,各镇(街道)、新沂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锡新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