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染物减排计划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绿色发展有机结合,坚定不移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污染治理,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综合推进,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3.《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5.《“”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调度办法》6.《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7.《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8.《市“”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9.《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10.《市环境保护“”规划》11.《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三)编制原则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技术进步、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方位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年度主要。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重点工业企业、非重点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减排计划编制重点以各项工程措施为重点辅之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通过编制计划,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并明确完成时限。5.可达性原则。结合全市产业结构特征、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在综合考虑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污染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一致,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3-(四)口径和范围基准年:以年为基准年,并分析年、年、年、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环境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排放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动态变化不产生影响的工程措施不考虑(如生活垃圾处理厂)。二、现状分析1.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体情况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1381.44吨,比年增加2296.82吨,增长7.90%。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444.81吨,比年增长3.78%,占排放总量的36.47%;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936.63吨,比年增长10.41%,占排放总量的63.53%。年全市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74459.96吨,比年增加2707.99吨,增长3.77%。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72796.96吨,比年增长3.72%,占排放总量的97.77%;社会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663吨,比年增加6.13%,占排放总量的2.2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043.06吨,比年减少-4-1338.38吨,下降4.26%。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308.34吨,比年增长7.55%,占排放总量的40.97%;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734.72吨,比年下降11.45%,占排放总量的59.0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71765.05吨,比年减少2694.91吨,下降3.62%。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9417.05吨,比年下降4.64%,占排放总量的96.73%;社会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663吨,比年增长41.2%,占排放总量的3.2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856.22吨,比年减少186.84吨,下降0.62%。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290.12吨,比年减少0.15%,占排放总量的41.16%;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566.10吨,比年下降0.95%,占排放总量的58.84%。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69761.68吨,比年减少2003.37吨,下降2.79%。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7479.68吨,比年下降2.79%,占排放总量的96.73%;社会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282吨,比年下降2.81%,占排放总量的3.2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344.69吨,比年增加3488.47吨,增长11.68%。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5990.16吨,比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