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选举工作事宜一、街道出席中共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7名
根据街道党组织情况共划为8个选举单位,五里铺村、段家滩村、村、范家湾村社区各为一个选举单位;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为一个选举单位;五里铺西社区、五里铺东社区为一个选举单位;段家滩西社区、段家滩东社区为一个选举单位;后街、东岗东路社区为一个选举单位
二、出席区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他们应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带头创先争优,在工作和生产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出席区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为
区委提名代表1名,领导干部代表2名,先进模范人物代表4名,其中妇女代表2名,45岁以下代表4名
四、出席区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五、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一)推荐酝酿(8月15日—8月21日)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2%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除机关党支部推荐2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外,其余选举单位推荐1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全面考察(8月22日—8月26日)由各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由纪检、计生等有关部门考察后确定报街道第1页共2页党工委
(三)公示审批(8月27日—9月3日)由街道党工委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