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创新基地区域能源中心供能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甲方(用能产权方)乙方(供能方):武汉法斯克能源科技公司为加快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生物基地)区域能源中心的建设工作,确保生物基地内九峰创新园区入驻企业区域供冷供热需求,进一步提升园区的服务水平,改善招商环境,打造绿色、节能、低碳“光谷生物城”,经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授权南京丰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九峰创新园区内成立武汉法斯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区域供冷供热(DHC)的方式,建设大型区域能源中心,为园区内的办公、研发、生产及其他配套建筑提供集中供冷、供热服务
武汉法斯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隶属于南京丰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武汉国家生物九峰创新基地能源中心的投资、建设、运营商,在九峰创新基地园区合法拥有区域能源站,有责任和资质向用户供应冷量(空调冷冻水)和热量(空调热水),并具备充足的供冷供热容量,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九峰创新基地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用能需求(冷、热;以下意义相同)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供、用能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费用:1
1甲方接收乙方供空调冷(热)服务,应向乙方支付空调冷暖联供管网建设费以及空调冷(热)量使用费,交费的计算标准如下:1
1支付空调冷暖联供管网建设费(空调冷暖联供管网建设费计算年限:25年)
2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空调冷暖联供管网建设费为¥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以双方确认的用能时间七日内支付注:收费标准:Ⅰ类建筑——办公类:100元/㎡Ⅱ类建筑——住宅:80元/㎡Ⅲ类建筑——动物房、实验室、厂房类:0
8元/w(末端负荷)建筑标准的划分参照附件一收费标准涉及面积单位均以正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