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科研记分标准及细则一、记分标准(一)科研成果类别著作(每万字)论文(每篇)档次一档二档三档四档一档二档三档四档标准(二)成果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次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标准(三)承研项目(指令性项目)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档次重点一般、青年重点一般、青年重点一般、青年标准二、记分细则(一)科研成果.论文类:()记分范围:省级及其以上综合性、专业性报刊(含以书代刊,不包括增刊、专刊)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的论文集(收录多篇文章的,只记一篇)。()档次划分:记分标准中的第一档为收录的区、区期刊论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历史研究》、《求是》、《管理世界》、《计算机学报》上发表的论文;第二档为第一档论文以外,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版)中三、(五)范围的论文(另有规定者除外),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被收录的区、区期刊论文及(期刊)、、收录的论文;第三档为来源(不含扩展版)期刊、来源(核心库)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另有规定者除外)、(会议)和收录的论文、外文重要期刊论文;第四档为其他在省级及其以上报刊和国际会议论文集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在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字以上,报纸发表学术论文字以上,记满分;低于该字数要求,减半记分。同一报刊同一年份发表多篇论文的,只按篇记分(另有规定者除外)。()《商业时代》、《生产力研究》、《时代文学》、《职业时空》、《商场现代化》、《山东文学》等期刊发表的论文按第四档论文记分,且每年总计只记篇,聘期内总计只记篇。《价格理论与实践》发表的论文,每年总计只记篇。公开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收载的论文(含、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每年总计只记篇,聘期内总计只记篇。()合作论文只对前二名记分。第一作者记满分,第二作者减半记分。.著作类:()记分范围: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档次划分:记分标准中的第一档为承担国家级课题的著作成果,博士学位论文的著作成果,或我校认定的重要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成果;第二档为承担省(部)级课题的专著成果,或省社科规划出版基金、省教育厅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成果;第三档为校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成果,或自选题目的专著成果;第四档为一、二、三档以外的著作成果。著作符合两个档次条件的,按最高档次记分。著作类成果实行封顶记分,一至四档每部著作-22-/3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分、分、分和分的记分。()记分方法:各作者撰写字数明确的,按字数记分;各作者撰写字数不明确的,按合作人数的平均字数记分。计算公式为:著作分=个人撰写字数/×相应档次著作记分标准系数+责任分。其中,只对前两名作者记责任分。第一作者责任分为分;第二作者责任分为分。(二)成果获奖.成果获奖记分以获奖证书为依据。首位获奖者为外单位人员的,除获奖证书外,须同时提供评奖单位或首位获奖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记分。.只对市厅级及其以上政府按届或定期组织评选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记分(特殊规定者除外)。.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组织评选的优秀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奖分别视同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其中,全国优秀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奖仍按国家级奖标准记分,省优秀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记分、分、分。.聘期内同一项目多次获奖者,只按最高级别奖项记分。.合作完成的成果获奖,第一名记该奖项的满分,第二名及以后按名次数分之一乘以该奖项分值记分。.获奖人员的记分范围为:国家级奖(一、二、三等奖)记前名;省(部)级一等奖记前名,二等奖记前名,三等奖记第名;市(厅)级奖记第名。(三)承研项目.科研项目记分以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结项通知书等有效文件为依据。参与外单位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批准部门和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记分。.记分范围:市厅级及其以上指令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社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