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第一季度河湖长制总结河长制将成河湖治理有效突破口河长制是一项可以大力推广的制度创新河长制,顾名思义,就是由河湖流域所在境内的主要党政领导担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的组织形式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为加快落实河长制的建立,《意见》将此定位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同时明确了时间表
根据《意见》,到2018年年底前将全面建立河长制
实践证明,河长制对于我国河湖流域复杂、涉及地域广泛的特征而言,是一项可以大力推广的制度创新,毕竟,河长制让那原本无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身成有人管、管得住的环境保护重要内容
据了解,在之前各地的河长制实践中,不同省份最高级别河长差异较大,有的是省委书记,有的是地级市市长
这次《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水利部有关人士介绍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设立总河长,这个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河长制是非常重要的机制创新,通过河长制把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领导成员会自觉地把环境保护、治水任务和各自分工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大的工作格局
所以说,国家出台规定推行河长制,其重要意义就是要做到每条河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实现四级河长制后,对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规定得十分具体
为此,《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第1页共6页标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