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引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XX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XX年科技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XX市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推广的应用示范项目资助,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示范等。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与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二、设定依据(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08年7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20XX年12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修正;(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XX市委,深发〔20XX〕7号;(三)《XX市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XX市人民政府,深府〔20XX〕180号;(四)《XX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XX市人民政府,深府〔20XX〕238号;(五)《XX市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XX市人民政府,深府〔20XX〕240号;(六)《XX市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XX市人民政府,深府〔20XX〕124号;(七)《XX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XX市人民政府,深府〔20XX〕210号;(八)《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XX市人民政府,深府〔20XX〕33号;(九)《XX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XX市人民政府,深府〔20XX〕122号;(十)《XX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XX市人民政府,深府〔20XX〕97号;第1页共5页(十一)《XX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XX市科技创新委员、XX市财政委员会会,深科技创新规〔20XX〕9号;(十二)《XX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XX市财政委员会、XX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XX〕168号。三、支持强度与方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未来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0万元。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四、办理条件(一)申请单位。在XX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与使用单位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使用单位为两家及两家以上的,申请单位应与每一家使用单位分别签订《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协议》)。(二)示范范围。XX市及深汕合作区。(三)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本单位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与申请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四)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应当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经验。(五)该计划属于竞争类计划。竞争类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计划(孔雀团队、技术创新资助、创业资助)、创客计划(创客创业资助、个人创客)等。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已承担20XX年度同类竞争项目的,不得申报。2.申报单位为企业且为20XX年以来获得国家、XX省和部级科技奖励或20XX年XX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第2页共5页报2项;已承担20XX年度同类竞争项目的,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3.申报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该项目组成员已承担20XX年度竞争类项目的,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4.申报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且为20XX年以来获得国家、XX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其项目组成员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该项目组成员已承担20XX年度竞争项目1项的,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六)申报单位同一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同一项目”是指经我委使用相应软件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后,相似度为30%以上(含30%)的项目。(七)已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五、申请材料:(一)登录XX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