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参考总结-人民调解工作参考总结汇报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汇报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严峻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化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根底(夯实组织建立、队伍建立和工作机制建立三项根底性工作)工作目的,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效劳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立、统筹城乡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奉献。一、领导注重,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锐利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遭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注重。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治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开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要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严峻,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缜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身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阻碍严峻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详细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屡次亲身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典范。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立。7月,局长张玉霖亲身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调查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立情况,并屡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屡次深化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效劳工作站建立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工程得以顺利落实。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人民调解法》的公布施行,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开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历”上升为今天的法律标准,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标准化的开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施行《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2021〕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造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材料2000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展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着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施行进展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施行给予充分确信。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立特色鲜明,亮点突出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才能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一)按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展了统计,并积极探究和扎实推进“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