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彭光华彭光华简介•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邮政编码:100872•电子邮件:penglaw3@hot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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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mbers/laodong1•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劳动关系》杂志主编•日本九州大学法学博士《劳动合同法》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讲义提纲劳动法入门(初涉江湖)法律――民法――劳动法•法律规范的含义–法律是调整某一法律关系的规范–其中,规范的含义是指以国家机器为背景的规矩和范式,即规范一般具有强制力,强制力的保障是因为他可以合法启用暴力
–法律关系是建立在一些虚拟的理念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所谓调整,是指既不能承认现实又不能脱离现实的与理念之间的中间机制
–劳动合同法实际上就是调整公平/自由/民主等理念与现实劳动关系的中间机制
而这种中间机制往往通过博弈形成,所以立法过程存在博弈
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是以作为近代法支柱的民法原理、即“契约自由”、“过失责任”、“所有权的绝对”等为原则成立的
这些原则在劳动关系方面就意味着要形成根据自由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的契约关系
但是,实际上民法原理不仅不能对劳动者的实质不平等进行救济,反而会助长这种状况,甚至为压制工人提供法理上的依据
劳动法是是对这种状况进行深刻反省后产生的法领域,是在对民法原理进行否定和修正的基础上成立的
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合意
对于这个合同,一般国家民法中用“雇佣”的名称,作为典型合同之一设立了种种规定
但是,劳动法把这个合同称为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名称下把明确劳动条件以及设立最低基准等政策目的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