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参考总结-资产清查工作参考总结范文xx师范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总结一按照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07年3月19日至5月22日对全校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包括:教学、科研、行政治理、后勤效劳、产业开发占有和使用等)进展了全面清理核对登记,现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省财政厅、省清产办委托的主审所(贵州汇隆会计师事务所)对我校资产清查的专项审计,于5月22日按时向省教育厅和省清产办公室报送了《贵州师范大学资产清查报表》、《贵州师范大学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贵州师范大学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有关材料
现将我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详细施行情况学校高度注重此次全国性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专门下发了《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校发[2007]1l号)文件,并成立了贵州师范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伍鹏程校长任组长,分管国有资产治理工作的黄开烈副校长和分管计划财务工作的刘肇军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为计财、国资、审计、监察、人事、教务、图书馆、后勤、后勤集团、产业开发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校清产办”),设在国有资产治理处,由国资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和国资处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在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部署下,在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校清产办”详细负责组织施行了我校资产清查的日常工作
通过认真学习文件和材料,熟悉资产清查软件系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进度、实物盘点、账务清理、信息卡片录入、根底和综合账表生成、系统软盘数据平衡,最终构成资产清查报表,并予按时报送和接受省财政厅、省清产办委托的中介机构—贵州汇隆会计师事务所对我校施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等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