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健康扶贫工作总结健康扶贫工作总结汇报根据X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梧组通字"2016"5号和X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梧组通字"2016"13号)和梧组通字"2016"21号文件精神,我院选派处黄智美同志和黄锦华两位同志到XX县区新庆镇同敏村任第一书记和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3月1日进驻到镇、村开展扶贫工作,现将健康扶贫、精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市卫计委领导和我院班子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秦鹰副主任和我院党政一把手亲自多次深入到镇、到村进行调研、摸底,了解分析贫困原因,探讨脱贫策略;同时对派出的同敏村任第一书记和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在工作上、生活上给于大力支持,与村委共同协商解决同敏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因网络不通不便于开展工作问题、生活用水不方便问题等,及时解决她们生活待遇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使她们安心工作,并定期听取她们的工作汇报
二、我院承担2个贫困村健康扶贫、精准扶贫任务根据中共XX市委办发【2015】55号文《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我市联系帮扶贫困县、贫困村安排表和工作职责的通知》和"2016"23号关于印发《XX市“十三五”时期市直和区直、中直驻梧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第二批)安排表》《XX市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我院负责对XX县区筋竹镇石芹村和XX县区新庆镇同敏村进行健康扶贫和精准扶贫,其中,同敏村有73户贫困户,其中因学致贫26户,因病、因残致贫的有16户,目前由我院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健康扶贫和精准扶贫;石芹村有67户贫困户,其中因病、因残致贫的就有37户(11户为特困户),由我院和市老干局负责健康扶贫和精准扶贫
三、开展“健康扶贫、精准扶贫”活动情况第1页共2页根据“十三五”《精准扶贫